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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检·公信|多措并举推进电诈案件办理
时间:2025-01-03  作者:  新闻来源:  【字号: | |

一、加强检警有效协同配合

规范诉前取证标准



提前介入引导取证。与公安机关商定提前介入具体程序并形成工作机制,明确和细化评判标准、提前介入的时间和启动方式。讨论归纳案件焦点问题、分歧意见,有针对性地提出切实有效的补证意见。2022年以来,该院针对涉及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提前介入12件37人。监督落实补证效果。通过与公安机关建立涉及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补充侦查工作机制,对于侦查阶段及审查逮捕阶段向公安机关提出补充侦查意见的案件,办案检察官与侦查人员随时沟通了解补证进展情况,引导督促补充侦查内容有效落实,避免补侦提纲“一发了之”,为案件审查起诉做好准备。




二、有效落实检法会商机制

做到精准量刑罚当其罪



邀请法院进行会商,统一量刑尺度。通过法检两院类案会商,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,对于“帮信罪”、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等案件具体细化量刑标准及依据,基本达成共识。2022年以来,该院共起诉涉及电信网络犯罪案件28件38人,法院均采纳量刑建议。立足基本量刑尺度,再行确定不起诉案件标准。依据目前“帮信罪”、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案件的量刑依据,结合犯罪嫌疑人涉案金额、违法所得退缴情况、是否系初犯、偶犯、是否达到刑事责任年龄、有无自首、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,依法确定犯罪情节轻微认定依据、不起诉标准。2022年以来作出不起诉决定案件3件3人。如:郁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,因郁某某系初犯、偶犯,涉案流水金额不大,同时郁某系在校学生,案发后积极向被害人赔偿,检察机关对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。



三、能动履行检察机关职能

深挖细查追赃挽损



积极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。推进案件信息互通互报,引导侦查机关核查涉案金额、查清赃物去向、厘清犯罪嫌疑人财产状况,及时对犯罪嫌疑人涉案财产进行查封、冻结、扣押。把追赃挽损工作贯穿到侦查、审查逮捕、审查起诉各个环节,形成追赃挽损工作合力。着力推进下游犯罪追赃挽损工作。将追赃挽损工作贯穿电信网络诈骗下游犯罪办理过程始终,耐心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释法说理,积极劝导犯罪嫌疑人主动上缴涉案赃款。2022年以来,共有13件帮信案件实现追赃挽损,共计追缴赃款近100余万元。协调公安机关及时开展止损工作,引导侦查锁定被骗资金流向、赃款转移渠道,及时冻结赃款,挽回群众被骗钱款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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