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最高检《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、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》,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“三个规定”,更好接受社会监督,现将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2024年第四季度执行“三个规定”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向社会公布如下:
2024年第四季度,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、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3件,记录报告的绝大多数为社会各界向检察机关和办案人员反映情况、了解进展的情况。
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将严格贯彻落实“三个规定”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,坚持院领导带头填报,着力推进“三个规定”入脑入心,形成“逢问必录”的自觉。同时,检务督察部门落实落细各项措施,常态化开展案件倒查和专项核查工作,筑牢廉洁司法“防火墙”,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。